制定團體標準應遵循的原則
《團體標準化第一部分 良好行為指南》(GB/T20004.1-2016)對團體標準制定的一般原則做了進一步的明確,即:制定團體標準應當遵循開放、公平、透明、協商一致、促進貿易和交流等原則。
(一)開放
團體開展標準化活動宜向所有成員開放,反映成員需求,并確保成員能夠有機會參與標準化活動,鼓勵團體面向所有方面開放加入團體的渠道。
(二)透明
團體開展標準化活動宜通過適當的渠道想所有成員提供團體的標準化組織機構、運行機制、決策規則、標準制定程序及標準化工作進展等方面的信息,團體通過公開的渠道對外公開與團體標準化活動有關的信息。
(三)公平
團體開展標準化活動宜確保成員享有與成員身份相對應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四)協商一致
團體開展標準化活動宜以協商一致為原則,按照標準制定程序考慮利益相關方的不同觀點,協調爭議,妥善解決對于實質性問題的反饋意見,獲得團體成員的普遍同意。
(五)促進貿易與交流
團體標準宜符合市場、貿易需求,不妨礙公平競爭,不限制團體標準實施者基于團體標準開發競爭性技術和進行技術創新,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