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標準化法》的實施,團體標準成為推動行業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發展的重要途徑,也是各行業市場化運作的主要推手。根據網絡公開信息,簡單整理了全國各地出臺的團體標準相關財政補貼政策,具體獎勵政策以各地方政府發布為準(不全更新)。
序號
地域
獎勵政策
1
北京市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定的單位可獲得≤20萬元(修訂≤10萬元)的補助;
標準制修訂補助資金申請由標準編制排名前三的起草單位之一提出,補助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由申請單位與其他起草單位自行協商確定,系列標準按照一個標準給予補助。
2
上海市
《關于發布<上海市標準化推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100萬元的補助資金;
3
重慶市
兩江新區
《重慶兩江新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兩江新區直管區品牌發展獎勵補助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3萬元補助資金;
4
廣東省
廣東省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細則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發布該標準的團體)可獲得≤10萬元的補助資金;
5
深圳市
《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標準領域專項資金資助獎勵操作規程>的通知》規定,由社會團體或產業聯盟發布的深圳市團體標準,在深圳市標準信息平臺上提交有關信息且得到一年以上有效實施,并通過專家評審。發布團體標準的單位可獲得≤10萬元的補助資金;
6
珠海市
《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國內聯盟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8萬元的補助資金;標準文本“前言”中排序第一或第二的起草單位視為主導制定標準的單位;
7
東莞市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3萬元補助資金;
8
佛山市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標準化戰略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在團體標準“前言”中列首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訂單位,可獲得≤10萬元補助資金;
9
清遠市
《關于印發<清遠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在團體標準“前言”中列首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修訂單位,可獲得≤5萬元補助資金;
10
江門市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江門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2021版)》規定,每主導制定(標準文本“前言”中排首位的起草單位)一項地方標準或團體標準(聯盟標準)的,可獲得≤5萬元補助資金;主導或協助標準修訂的,按同類標準的制定資助額度的60%予以資助;
11
廣東省
河源市
《關于印發<河源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在團體標準“前言”中列首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修訂單位,可獲得≤3萬元補助資金;
12
惠州市
《惠州市財政局關于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規定,在團體標準“前言”中列首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修訂單位(如首位為非廣東省單位,則排序第二的單位),可獲得≤10萬元補助資金;
13
陽江市
《陽江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主導國內聯盟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5萬元的補助資金;標準文本“前言”中排序第一或第二的起草單位視為主導制定標準的單位;
14
云浮市
《關于印發<云浮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在團體標準“前言”中列首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修訂單位,可獲得≤2萬元補助資金;
15
肇慶市
《關于印發<肇慶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5萬元補助資金;制定團體標準的單位,可獲得≤1萬元補助資金;
16
中山市
《中山市質監局關于印發中山市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規定,每承擔組織制定一項產業集群聯盟標準,本市實施單位不少于10家或產業覆蓋面不低于50%,給予≤10萬元的資助;每主導組織制定一項全國性團體標準,給予≤10萬元的資助,每主導組織制定一項省級團體標準,給予≤5萬元的資助;
17
茂名市
《茂名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茂名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5萬元補助資金;
18
汕頭市
《汕頭市財政局汕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6年修訂)》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得≤5萬元補助資金;
19
韶關市
《韶關市科學技術局韶關市財政局韶關市自然資源局韶關市農業農村局韶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韶關市金融工作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指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5萬元補助資金;參與制定團體標準的單位,可獲得3萬元補助資金;
20
福建省
福州市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的意見》規定,在團體標準“前言”中列首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修訂單位,可獲≤5萬元補助資金;
21
莆田市
《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的實施意見》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起草單位中排名第1),可獲15萬元補助資金;起草單位中排名第2的制修訂單位,可獲得10萬元補助資金;
22
廣西省
北海市
《北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海市標準化資助獎勵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團體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3萬元補助資金;
23
山東省
青島市
《關于印發青島市標準化資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24
臨沂市
《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標準化創新激勵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5萬元補助資金;
25
聊城市
《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聊城市質量標準品牌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26
棗莊市
《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棗莊市實施標準化戰略獎勵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參與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27
淄博市
《淄博市標準化資源激勵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28
浙江省
溫州市
《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規定,“浙江制造”標準立項,牽頭完成標準制訂的企業,可獲最高30萬元補助資金;
28
金華市
《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金華市全面推進標準化戰略行動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浙江制造”標準立項,牽頭完成標準制訂的企業,可獲最高20萬元補助資金;參與“浙江制造”標準制修訂的企業,可獲最高10萬元補助資金;
30
寧波市
《市質監局等關于印發<寧波市服務業標準化補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可獲≤20萬元補助資金;主導標準修訂的單位,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31
安徽省
合肥市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標準化工作的意見》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標準被政府采信并且排名第一),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32
淮南市
《關于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33
阜陽市
《關于申請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獎勵的公告》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標準“前言”中排名前三),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34
湖南省
長沙市
《長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長沙市2019年度標準創新獎勵實施細則>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標準“前言”中提及的主要起草單位中排名第一),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35
株洲市
《株洲市標準化資助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企業產品標準(含團體標準)由專利轉換而成并已進行自我聲明公開的,每個企業產品標準給予最高5萬元的扶持,單個企業總扶持額度最高10萬元。
36
江蘇省
無錫市
《無錫市技術標準資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團體(發布單位),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主導標準修訂的團體(發布單位),可獲≤6萬元補助資金;
37
常州市
《常州市新北區黨政辦公室關于印發常州市新北區實施標準化戰略獎勵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可獲5萬元補助資金;參與標準制定的單位,可獲得1萬元補助資金;主導標準修訂的單位,可獲2.5萬元補助資金;參與標準修訂的單位,可獲得0.5萬元補助資金;
38
南通市
《市政府關于促進市區工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39
淮安市
《關于印發<淮安市質量技術監督標準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5萬元補助資金;
40
宿遷市
《關于進一步加快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的意見》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在標準發布并有效實施1年以上后,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41
河北省
石家莊市
《石家莊市標準化資助辦法》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42
唐山市
《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唐山市促進標準化工作資助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3萬元補助資金;
43
滄州市
《滄州市標準化資助辦法》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44
廊坊市
《廊坊市標準化資助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45
四川省
自貢市
《自貢市標準化工作獎勵暫行辦法(修訂)》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3萬元補助資金;
46
宜賓市
《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綠色宜賓標準化建設考核激勵辦法的通知》規定,對主導制定國家行業、省行業和市行業團體標準,并按程序發布實施的,每個標準由市政府分別一次性給予8萬元、4萬元、2萬元的資助。
47
德陽市
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德陽市貫徹落實<四川省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可獲2萬元補助資金;
48
江西省
新余市
《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考評的意見》規定,參與標準制訂的單位,第一起草者,可獲3萬元補助資金;非第一起草者,可獲得0.6萬元補助資金;
49
湖北省
湖北省
《省質監局關于2018年標準研制經費資助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5萬元補助資金;
50
咸寧市
《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咸寧市標準化項目獎勵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研制的單位,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51
云南省
云南省
《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云南省標準化財政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標準文本“前言”中排名第一),可獲5萬元補助資金;
52
吉林省
吉林省
《吉林省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10萬元補助資金;
53
青海省
青海省
《青海工業和信息化廳青海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9年青海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規定,主導標準制修訂的單位,可獲一定額度的補助資金。
54
河南省
鄭州市
《鄭州市質量提升若干政策實施細則》規定,主導標準制訂的單位,如標準被政府采信或10家以上企業采用,即可獲40萬元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