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承諾
為切實維護培訓評價發證活動的規范與秩序,保障學員及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我們鄭重作出如下全面且詳盡的宣傳承諾:
字樣與標識規范使用: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業規范,在任何宣傳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網站、社交媒體平臺、線下宣傳海報、宣傳冊、廣告視頻等,均杜絕任何違規使用字樣和標識的行為。絕不擅自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 以及 “職業資格”“崗位合格(憑證)”“專業技術職務” 等字樣。堅決不違規使用國徽、政府部門徽標等標識,同時避免使用與上述相關或容易引發歧義和誤導的字樣、圖案或水印。在設計宣傳物料時,進行嚴格的自查自糾,確保每一個元素都合規合法,不產生任何誤導信息。若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特定字樣或標識,提前向相關部門申請并獲得明確許可,在宣傳中明確標注使用依據和來源,以保證宣傳內容的準確性和合規性。
杜絕虛假夸大宣傳:秉持誠實守信的原則開展宣傳活動,堅決杜絕虛假或夸大宣傳的情況。在宣傳過程中,絕不假借行政機關名義進行自我宣傳,也不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 部”“原 ××× 部” 以及 “包過” 等具有誤導性的字樣進行培訓評價發證活動的宣傳。不夸大培訓效果,如實告知學員培訓后可能達到的技能水平和知識掌握程度。不虛假承諾證書的權威性和通用性,詳細說明證書的頒發機構、適用范圍和認可度。通過真實的學員案例、客觀的數據統計來展示培訓成果,而非虛構或美化培訓效果。在宣傳文案的撰寫和審核過程中,嚴格把關,確保每一句話都有事實依據,不誤導學員和社會公眾做出錯誤判斷。
規范培訓與收費行為:嚴格遵循辦學許可規定開展培訓工作,在辦學許可批準的培訓項目、培訓范圍、培訓地點內進行培訓活動,絕不超出辦學許可范圍進行培訓,也不存在無辦學許可證擅自開展培訓的情況。在收費方面,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不隨意增加收費項目,如教材費、資料費、考試費等均需明確列示在收費清單中,不提高收費標準。在培訓前,與學員簽訂詳細的培訓合同,明確收費明細和退費政策,保障學員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嚴格把控培訓質量,按照既定的教學大綱和培訓計劃進行授課,杜絕非法頒發或者偽造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行為,更不會出現不培訓(評價)或培訓(評價)走過場就直接發證的現象。配備專業的師資團隊,定期對教師進行教學質量評估,確保培訓效果。同時,始終堅守誠信經營,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避免出現惡意終止培訓、抽逃資金等損害學員利益的行為,保障培訓活動的順利進行和學員的合法權益。
避免誤導欺詐行為:時刻保持高度的自律,堅決杜絕故意混淆概念、誤導社會的炒作以及涉嫌欺騙欺詐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宣傳內容清晰、明確,不使用模糊或容易引起誤解的表述,例如不將普通培訓課程宣傳為具有特殊資質認證效力的課程,不將短期培訓效果吹噓為終身受益的技能提升。在宣傳過程中,不隱瞞培訓的任何重要信息,如培訓時間、培訓方式、考核方式等,讓學員和社會公眾能夠準確理解培訓評價發證活動的真實情況。積極接受社會監督,設立專門的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處理學員和公眾的反饋,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社會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