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新職業發布制度。及時向社會發布新職業,動態調整職業分類,健全職業分類體系。二是健全職業技能標準體系。對已有標準修訂完善,加大對急需緊缺職業和新職業的標準開發力度。三是推動培養評價工作。適應市場需求,引導人才培養培訓與新職業及相應標準開發緊密對接,提高勞動者的職業能力和就業能力,促進就業創業和職業發展。
國家牽頭、政策推動,新職業能量非凡,從業者必爭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