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經理人是指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業經濟合作組織中,從事農業生產組織、設備作業、技術支持 、產品加工與銷售等管理服務的人員。
20世紀90年代 ,山東濰坊提出并實施了“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思路。隨著全國農業產業化的推廣,出現了以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適度家庭農場為服務對象,以薪酬和分紅為收入來源,具有明確分工與活動領域的職業勞動者。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開始實施,明確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和任期”,確立了農業職業經理人的法律地位。
1.搜集和分析農產品供求、客戶需求數據等信息;
2.編制生產、服務經營方案和作業計劃;
3.調度生產、服務人員,安排生產或服務項目;
4.指導生產、服務人員執行作業標準;
5.疏通營銷渠道,維護客戶關系;
6.組織產品加工、運輸、營銷;
7.評估生產、服務績效,爭取資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