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評員是在規定的工種(專業)、等級和類別范圍內對職業技能鑒定對象進行考核和評審。考評員可承擔初級技能(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技能(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技能(國家職業資格三級)職業技能的考核、評審;高級考評員可承擔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及其以下各級別職業技能的考核、評審。
一、任務與職責:
(1)考評員進行職業技能考核前,必需熟知本次考核工種、項目、內容、要求及評定標準。
(2)負責考核場地、設備、工、卡、量具的檢查及其考核所用材料的檢驗。
(3)在考評過程中,評分人員應獨立完成各自負責的任務,相互之間不得暗示或溝通。
(4)一般情況下,考評員不參與監場,不與考生見面。
(5)考評員必須嚴格按照評分標準及要求逐項測評打分,認真填寫測評記錄并簽名。
(6)鑒定對象有違紀行為,考評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勸告、警告、終止考核、宣布成績無效等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填寫在考場記錄上。
(7)操作技能考核的檢測、評分工作完成后,寫出考評報告,并向有關部門提出鑒定意見。
(8)協助考務人員做好考務工作。
(9)考評員要不斷努力學習職業技能鑒定知識和技術,提高鑒定水平。
二、考評員守則:
考評人員守則是考評人員的工作準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努力學習職業技能鑒定有關法津、法規和文政策,刻苦鉆研鑒定理論和考評技術,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評業務水平。
(2)在經審核批準規定的職業、等級和類別范圍內對職業技能鑒定對象進行考核和評審工作,不得超規定范圍考評。
(3)獨立完成考評任務,認真履行考評員職責,嚴格執行鑒定規程和考場規則。
(4)考評人員在執行鑒定任務時應佩戴考評人員證卡,嚴肅工作作風。
(5)在評定成績時應嚴格按照評公標準及要求。
(6)保持高度的職業道德水平修養,忠于職守,公道正派,廉潔奉公,堅決抵制來自任何方面的影響或改變正常考評結果的要求;自覺執行對其親屬、朋友和師生、師徒的回避制度。
(7)嚴格遵守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各項保密制度
(8)自覺接受人社保障行政部門和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監督檢查,接受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督導人員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概括:忠于職守,秉公執考,作風嚴謹;科學規范,嚴肅考紀,保證質量;認真總結,接受監督,積極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