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推拿師的從業范圍需依據所持證書類型及相關法律法規確定,不同證書對應的從業場景和服務內容存在差異,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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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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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醫院兒科、中醫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機構開設小兒推拿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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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獨立開辦中醫診所,開展小兒推拿診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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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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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小兒常見病、多發病進行診斷和治療,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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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統疾病:積食、腹瀉、便秘、嘔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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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統疾病:感冒、咳嗽、發熱、哮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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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夜啼、驚風、遺尿、斜頸、生長發育遲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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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結合中藥、針灸等中醫手段綜合調理,具備診斷和開具處方的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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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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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限在非醫療性質的保健機構工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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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護理中心、產后恢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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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推拿連鎖加盟店、保健按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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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機構、家政服務公司(提供上門推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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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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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健調理為主,禁止宣稱 “治療疾病”,可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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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保健推拿:增強免疫力、促進消化、改善睡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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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亞健康問題調理:如輕度積食、普通感冒初期、輕度便秘等(需明確告知非治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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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護理:如撫觸、被動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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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醫師資質嚴禁診療行為:
持有技能等級證書者不得對疾病進行診斷,不得宣稱 “治療” 功效,否則可能涉嫌非法行醫。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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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對 “小兒肺炎”“小兒抽動癥” 等疾病進行推拿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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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用 “治愈”“根治” 等醫療術語宣傳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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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明確服務邊界:
若在服務中發現兒童癥狀加重(如高熱不退、劇烈嘔吐、抽搐等),需立即建議家長帶往正規醫院就診,不得擅自繼續推拿。
從業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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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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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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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診患兒→中醫辨證(望聞問切)→制定推拿方案→實施治療→記錄病程→配合其他中醫手段(如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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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護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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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新生兒及嬰幼兒提供撫觸、排氣操、黃疸調理等保健服務;為家長培訓家庭推拿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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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推拿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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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小兒常見亞健康問題的調理服務(如積食、輕度感冒),銷售推拿套餐或相關保健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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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 / 上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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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為嬰幼兒提供定制化推拿服務,如促進生長發育、改善夜啼等,同時指導家長日常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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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資質邊界:嚴格按照所持證書的許可范圍開展服務,醫療行為需醫師資格,保健服務需區分 “調理” 與 “治療” 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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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行業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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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前需與家長簽訂知情同意書,明確服務內容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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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服務檔案,記錄推拿部位、手法、頻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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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參加專業培訓,更新小兒推拿技術和兒童健康知識。
總之,小兒推拿師需根據資質類型在合法范圍內從業,醫療資質可從事診療工作,技能等級資質則限于保健調理,二者均需以保障兒童健康為前提,避免越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