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業技師協會**分會工作條例
(參考模板)
第一條 本分會的名稱為:中國商業技師協會**分會,是中國商業技師協會的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協會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 宗旨
(根據協會宗旨,結合分會的類型起草)。
第三條 主要職責:
第四條 辦公地點:
第五條 工作任務(這是核心,需要細化。)
(一)會員發展。**
(二)人才培訓。**
(三)合作交流。**
(四)服務創新。**
(五)技能競賽。**
(六)社會責任。**
(七)行業自律。**
(八)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制度建設:
(一)本分會應建立議事制度和工作規則,完善民主程序,強化內部管理(增加具體內容)。本分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委員代表大會,大會應有2/3以上委員代表出席方為有效。大會審議批準本分會的工作條例、年度活動計劃和上一年度工作總結,選舉或罷免本分會負責人,決定名譽職務人選。大會決議須經到會1/2以上委員通過方為有效。
(二)以下類型制度的制修訂工作需經批準后,遵循《中國商業技師協會內部管理制度》的規定起草:
本分會在(所屬行業、專業和工作)領域范疇內制定的,有關倡導自律、指導發展、規范行為、提供服務的規范和辦法。
第七條 組織架構
(一)委員:以中國商業技師協會會員的業務類型或就業領域為依據,結合會員意愿,由(**)領域的會員擔任本分會的委員。
(二)負責人:本分會設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總干事一名。主席、副主席、總干事統稱為負責人,總數一般不超過委員代表數量的1/3(設立常務委員或執行委員的,則分別不超過下一級的1/3)。
(三)名譽職務:本分會原則上不設名譽職務。如確有工作需要,經協會審批同意后可聘任少數(所涉及**業務領域的權威專業人士)擔任名譽職務。名譽職務稱為“中國商業技師協會XX委員會(分會)第X屆名譽主席”。名譽主席不超過3名;本分會的名譽職務經委員代表大會表決產生,并由協會秘書處代表本會頒發證書。
第八條 負責人職責。
(一)主席履行以下職責:
1.召集和主持本分會辦公會議;
2.決定副主席的分工;
3.決定本分會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包括本分會秘書處下設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4.檢查本分會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5.向協會報告工作;
6.代表本分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二)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按主席決定的分工履行職責。
(三)總干事長履行以下職責:
1.落實主席和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協調秘書處下設機構開展工作;
2.主持本分會秘書處日常工作;
3.提名副總干事、本分會秘書處下設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報主席決定;
4.擬訂年度工作報告、工作計劃,經費預決算,內部管理制度等,報本分會辦公會議審定;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本分會負責人的任免由協會決定。本分會通過填報《年度工作報告書》向本會報備分支機構負責人以下人員任職情況。
第九條 工作條例的制定和修改
本工作條例的制定和修改,需經本分會委員代表大會通過,報協會批準。
第十條 本工作條例由本分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