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1:人才分類
1.頂尖人才。包括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及國內外其他具有相應層次的人才。
2.高端人才。包括國家和省級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以及國內外其他具有相應層次的人才。
3.急需緊缺人才。包括符合聊城主導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需求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急需緊缺專業具有學歷學位的全日制博士或高級技師,以及國內外其他具有相應層次的人才。
4.優秀成長性人才。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生和留學回國人員等。
關鍵詞2:扶持政策
1.項目扶持
①對頂尖人才及其團隊在聊承擔的重大科研或產業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最高可給予5000萬元項目資助或6000萬元的直接股權投資支持。
②引進人才獲得國家和省重大科技計劃立項支持100萬元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給予項目承擔單位5~20萬元一次性資金補助。
③引進人才入選國家、省部級人才工程的,按照國家、省人才資助經費額度給予入選人才1:1配套。
④鼓勵支持企業加強人才培養、申報人才工程,對自主培養入選國家和省級重點人才工程的,根據層次高低,每名給予企業法人一次性獎勵5~30萬元。
2.融資扶持
對引進人才創辦的已進入產業化初期的創新創業項目,因流動資金不足申請融資的,由市屬擔保機構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融資擔保,并由同級財政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成功吸引權威部門認定的社會風險投資的,由市級投資基金提供不超過30%的跟進配套投資,最高可達5000萬元。建立“人才貸”風險補償資金,專項用于合作銀行開展“人才貸”業務形成不良貸款的損失補償,補償標準為貸款本金實際損失額的50%。
3.創業扶持
①提供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20萬元,企業最高貸款額度300萬元。
②給予不少于1.5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及最低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③初創企業優先入駐創業孵化基地,提供場所租賃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技能培訓、創業項目指導、創業導師服務等服務。
④每年評選不超過50個優秀青年創業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的項目資助。
⑤對認定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創業孵化基地,擇優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認定備案的省級以上眾創空間,擇優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新創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市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市級以上創業孵化基地,每培育1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4.科研扶持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并立項的,給予項目承擔單位5~20萬元的資金獎勵和補助。對人才在聊工作期間獲得國家、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按照國家或省獎勵額的同等標準予以獎勵。
對研發經費支出不低于收入的10%、固定研發人員占總人數的20%以上的新型研發機構,按照上年度非財政經費支持的研發經費支出給予20%、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特別重大的創新項目可“一事一議”給予扶持。
5.中介扶持
中介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每成功引進1名頂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緊缺人才來聊工作,經評審認定后給予2~20萬元一次性資助。
鼓勵用人單位參加政府統一組織的赴外地集中招才引智活動,每個單位每次最高補助2000元。
6.平臺扶持
支持各類企事業單位申請設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等科研創新載體,對新獲批準認定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支持各類企事業單位申報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對新獲批準認定的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被認定為市級示范平臺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鼓勵企業在一二線發達城市設立研發機構,對全職引進的博士、碩士及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經認定享受我市引進人才同等待遇。支持企業在知名院校合作共建實驗室、設立研發分部,市財政對企業租賃辦公場地、人才引進培養等費用給予適當補助。
關鍵詞3:“一站式”服務
1.生活補貼
①頂尖人才每月給予20000元生活補貼;
②高端人才每月給予5000-10000元生活補貼;
③企業全職引進、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和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雙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別給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補貼;
④省級首席技師經評審認定后每月給予1000元生活補貼;
⑤全日制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到我市自主創辦企業且參加本地社會保險的,每月分別給予3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補貼。
以上生活補貼時限最高為3年。
2.編制保障
全市范圍調劑不少于800名事業編制,設立高層次人才周轉編制專戶,用于引進各類人才,滾動使用,動態管理。已滿編超編事業單位引進符合條件的人才,使用“周轉池”編制辦理入編。
3.配偶安置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配偶,原屬于編制內財政供養人員且符合調動條件的,可按照“同級對口”原則安排,1個月內辦理隨調手續;其余情況的,由用人單位妥善安排其工作,暫時無法安排的,用人單位可按我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為其發放生活補貼,最多發放3年。
4.子女入學
在聊工作(含縣市區)的頂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緊缺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的,及時辦理轉學入學。
5.住房保障
①頂尖人才,可申請租賃180平方米住房,或首次在聊購房的,“一事一議”給予購房補貼。
②高端人才,可申請租賃160平方米住房,或首次在聊購房的,給予國家級高端人才50萬元,省級高端人才30萬元購房補貼。
③急需緊缺人才,可申請租賃130平方米住房,或首次在聊購房的,給予20萬元購房補貼。
④在聊城企業就業的博士、碩士和“雙一流”高校本科生在我市購買首套住房,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3萬元購房補貼,事業單位全職引進的具有全日制學歷學位的博士享受同等政策。
⑤引進的頂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及省級首席技師(含)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如不需提供租賃型人才住房的,每月分別給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租房補貼,補貼期限最長3年。
⑥高層次人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綠色通道”服務,最高貸款限額提高到80萬元,保證貸款年限提高至20年,抵押貸款年限提高至30年。
6.服務金卡
為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發放“聊城市人才服務金卡”,配備服務專員,享受出入境、工作許可和居留、戶籍辦理、社會保險、職稱評定、崗位聘用、薪酬管理、醫療保健、交通服務、旅游服務、文體服務、市場主體審批服務、稅務服務、科研服務、海關服務、金融服務等綠色通道服務。